星沙时报讯(记者 刘丹青)近日,长沙县出台《长沙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条”》,启动实施“两新”党建“聚力工程”。
《长沙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条”》从明确功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推进“两个覆盖”、建强“两支队伍”、发挥“两个作用”、落实“双向进入”、实施“双重激励”、加强阵地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打造智慧平台十个方面入手,加强和规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据悉,从2017年起,长沙县财政将每年安排300万元,全面保障县委“两新”组织党工委工作经费,明确对经考核合格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县委统一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按4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助,将“两新”组织党组织启动经费提高至5000元/个,县管党费全面保障“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经费和困难党组织党员教育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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