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畅 通讯员 胡甜)近日,长沙县青山铺镇一村民就因认为对方故意刮擦爱车,挥拳相向,导致对方当场昏迷。经司法调解,受害人成功获赔。
7月18日,青山铺镇广福村村民刘某骑摩托车外出,刚出门口却发现门前停了一辆小车。“麻烦挪一下车,过不去!”因道路较窄,摩托车难以通过,刘某要求车主杨某将车移一下,而杨某认为自己的车辆并未占道,摩托车可以通过,拒绝移动小车。
不想就在刘某骑车通过时,不小心刮到了小车。杨某认为刘某是故意为之,一怒之下一拳朝刘某挥过去,使得刘某脑袋撞在旁边的电线杆上,当场昏迷了10来分钟。送医院检查,刘某被确诊为轻微脑震荡。
事发后,青山铺司法所调解员和村治调主任调解后,达成一致协议,由杨某赔偿刘某5000元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矛盾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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