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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

      本报综合 据《新民晚报》、《新京报》、《北京晚报》报道,在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专家说,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未来城镇化如何发展?徐绍史介绍,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新型城市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从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开始,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陆续出台配套政策,18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14个省(区、市)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初步为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开辟了通道。据公安部统计,2010至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83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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