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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业务停办五天 7月4日起照常进行

      本报讯(见习记者 涂丽) 近日有需要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市民需注意了!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为做好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年度结息工作,拟定于6月27日至7月3日(5个工作日)停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贷款发放业务。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做好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年度结息工作,长沙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部分业务。

      昨日,记者电话咨询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时,其称按照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规定要求,在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贷款发放业务都不能办理,相关业务需要等到7月4日才能恢复,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照常进行。

      早前,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对住房公积金业务作暂停安排,是为确保重新开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平稳上线运行,并表示国管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资金充足,暂停业务与一些媒体解读的“钱荒”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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