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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一招牌,“横”行“竖”不行

昨起开拆安置区的数千竖式招牌

  •   工作人员正在拆除位于天华路与金茂路交会处的一块违规竖式标牌。 盛磊  摄   工作人员正在拆除位于天华路与金茂路交会处的一块违规竖式标牌。 盛磊 摄

      本报讯(记者 盛磊 见习记者 赵鹏 通讯员 李志军) 日前,长沙县城管执法局经过摸底,发现城区内的竖式招牌达数千块,按照今年5月起实施的门店招牌设置规定,门店招牌只能一店一牌,且只能横向、不能竖向。昨起,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街道等部门对十六条主次干道不符规范的竖式招牌进行了拆除。

      记者在天华路与金茂路交会处看到,工作人员调来一台吊车,正在拆卸一块长约5米、宽1米的竖式招牌,该招牌离地面约6米高,周身覆盖铁皮,外墙连接处锈迹斑斑,有脱落危险。城管队员介绍,这些竖式招牌既与建筑风格极不协调,且已不是很牢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除了正在拆除的这块竖式招牌外,记者从金茂路一路数过去,百米外墙竟设置了10余块竖式招牌。长沙县城管执法局广告亮化办负责人表示,规范的门店招牌设置不应破坏建筑物立面形象,不得“一店多招”和 “多层多招”设置,同一幢建筑物底下的门店招牌,在设置时规格大小、安装高度位置要统一;当同一商铺有多个不同朝向的店面时,才可在不同朝向的店面各设置一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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