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周刊讯(记者 蒋云侠 )“就两天时间,我们已经收到了二十几起网络职业打假人的投诉电话。”在长沙经开区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办公室,记者看到办公桌上堆放着一沓消费投诉单。自2015年9月1日新的广告法实施后,职业打假人数量不断增加。截至6月30日,区工商分局2018年已受理投诉举报303件,其中打假维权类占比85%以上。
用词不规范
商家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前不久,一家名为“猫人嘉士洛奇专卖店”的网店受到投诉单的“连环轰炸”。短短一个星期内,这家经营内衣的网店被消费者投诉8次。投诉理由虽然看似不同,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以6月22日接到的投诉单为例,消费者何女士因为四条女士内裤,与商家杠上了。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100%纯棉裆性感无痕女士内裤舒适透气中腰三角裤头”的宣传语惹的祸。“100%一词属于虚假宣传,夸大其词,涉嫌违反广告法。”在投诉单上,何女士列出了商家的“罪证”。
巧合的是,这家网店因同一原因被何女士投诉了2次。“如果厂家能够提供检验报告,职业打假人就撤销投诉;如果厂家拿不出检验报告,他们可能就属实了。”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投诉举报内容主要集中在网店夸大、虚假宣传方面,包括网商使用“最”“100%”字类的绝对化用语、普通食品宣传治疗功效等,目前投诉假冒伪劣等商品质量问题较少。
投诉举报激增
广告法最受“青睐”
无疑,随着新广告法的实施,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量正快速增长。记者查看近4年区工商分局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例发现,由2014年56件、2015年168件、2016年169件,到2017年417件,再到2018年上半年303件,仅2018年上半年的数量已是2014年全年的5.4倍,其增速已经远高于普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量的平均增速。
与普通消费者投诉不同,这些人的投诉显得“专业”很多,在投诉事实的描述上非常清晰,并且写明了投诉的相关法律依据,以及商家应赔偿的数额。
“他们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来找商家的毛病。有些商家也的确存在瑕疵。”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投诉被支持,每次至少能够拿到500元,一大群的职业打假人就会冲着同一个商家去。”
即便多次投诉的诉求并未被支持,职业打假人依然“孜孜不倦”地投诉着,甚至同个商品进行重复投诉。“是不是职业打假人,我们一看投诉就知道,但是这些投诉依然得处理。”对此,工商部门再次提醒商家,“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同时,平时要多学习《广告法》《商标法》,让职业打假人无空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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