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周刊讯(记者 蒋云侠)花了50万元买来的新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出现4次故障,要求更换新车却遭到4S店的拒绝。消费者李先生很郁闷,向长沙经开区工商分局打来了求助电话。
新车“未满月”
出现4次故障
早前,岳阳市民李先生在申湘凯迪拉克4S店购买了2016款凯迪拉克2.0T豪华版汽车,总价值约为50万元。可满心欢喜买回来的豪车,上路不到一个星期,车门就出现了异响的状况。
担心存在安全隐患,李先生驱车赶到长沙,要求4S店工作人员检查。检查之后,4S店保证不会再出现同样情况。
车门确实“安分”了,但几天之后车座、车顶又相继“作怪”,发出异响。这次李先生提出了换车的要求。
维修没问题,至于换车,4S店不同意。“新车出现问题立即提出换车不符合‘三包’规定,只有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才可提出换车。”4S店有关负责人说道。
怎么办?换车不符合“三包”要求,李先生说唯有“咽下委屈”,保佑别再闹出烦心事。
事不凑巧的是,开车回去的第二天,车顶位置竟然再次发出异响。
车主堵门维权
工商协调和解
“一定要给个说法,不然咱就不走了。”三次维修未果之后,李先生也失去耐心,索性叫了一帮人,到4S店堵门维权,同时拨通了长沙经开区工商分局的热线电话。
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场面一度陷入胶着局面。“这起投诉涉及金额较大,调解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区工商分局在进一步了解故障车的详细情况后,约谈了4S店有关负责人,并与其深入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公司诚信经营等相关问题。
最终在区工商局的介入下,双方达成协议:4S店再次维修,如一个月内再出现问题,送10次保养;再次出现同类现象,则换车。同时,4S店赔偿李先生来回路费5000元。
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
相关链接
爱车出了问题这么办
1、换车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2、退车
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
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