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真怡)近日,长沙县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林木非法采伐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拘,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今年10月,李某某从唐某某手中购买了位于长沙县泉塘街道长桥社区新建泉塘中学拆迁范围内山中的9株樟树,并支付订金2000元。11月22日,在明知是樟树且未办理林木采伐(采集)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将山中的樟树进行采挖,在运输途中被现场查获。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的9株樟树进行鉴定,确定其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樟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李某某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依法逮捕。
据了解,树木在采挖过程中其根系会受到一定损伤,对再次植入并正常生长造成影响,存活率也将大大降低。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可疑采挖林木行为,可拨打电话84013119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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