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畅 通讯员 张晓春) 喝了酒的蒋某开着车和妻子、侄儿一起,行驶在芙蓉南路暮云段时,与两名横过马路的行人相撞,造成一死一伤。想到保险不会赔付及相关的处罚,蒋某驾车离开现场后让妻子再驾车返现场报警。蒋某以为只要换个驾驶人承认肇事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不料却仍难逃法眼。交警通过道路沿线监控视频资料,揭穿了夫妻俩的谎言。
22日晚上9时许,蒋某驾驶着小车行驶至芙蓉南路暮云镇莲合安置区前路段时,一不留神,与由东往西横过道路的两名中年男子相撞。
蒋某知道自己闯下大祸,考虑到自己饮酒驾驶,保险公司不会赔偿,自己也将受到严厉处罚。与妻子商量后,他们先离开了现场,再由妻子驾车返回事发地点,并报交警和120。
接到报警后,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暮云中队民警和122中队中队长范文益迅速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后,将蒋某和妻子带至暮云中队,蒋某和妻子均称车辆由妻子驾驶。
在闻到蒋某身上的酒味后,民警立即对蒋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检验结果为23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
为进一步确定证据,交警调取了沿线路边的监控视频,发现事故发生时车辆驾驶员为蒋某。在铁的事实下,蒋某不得不承认,事发时由自己开车。
蒋某称自己并未逃逸,后来还是回到了现场。交警表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蒋某首先撤离了现场,未对伤者进行及时的抢救,事后回到现场找妻子顶替,也是试图逃避法律追究责任,属于肇事逃逸。
目前,蒋某因酒后驾驶造成一死一伤,事后逃逸的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警方对其妻子也暂时保留追责权利。具体事故原因及相关赔偿事宜仍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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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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