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总编辑:宁霞 时报热线 :86885555 注册   登录
星沙时报 版面导航 日 星期 出版
返回版面

第一次来野钓就被查

长沙县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查处4名违规垂钓者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张敏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明文禁止钓鱼的区域。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安沙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安沙镇东八线桥下捞刀河段时,发现当事人彭某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

      彭某带着专业的钓竿、渔网等,现场有两三瓶鱼饵和散落的包装袋和矿泉水瓶,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我之前听别人说捞刀河这边好多鱼钓,就一直想过来看看,没想到第一次过来钓鱼就被执法人员发现了。”彭某说。执法人员对其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立案处理,他将面临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介绍,星沙二水厂取水点位于安沙镇捞刀河北岸、三合垸上游河图观附近,是星沙饮水安全和星沙水厂9万吨扩容工程的重要保障。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是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牌,明令禁止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但少数人视而不见,仍违规野钓。

      近日,安沙分局在开展河长制巡查中,共劝导水源地附近钓鱼人员20余人次,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4名垂钓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安沙分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对辖区内水域进行巡查监管,尤其针对在水源保护区发现的垂钓、游泳、打鱼行为,执法人员会现场制止并暂扣垂钓和打鱼工具,发放禁止钓鱼通告,并进行行政处罚。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