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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出时间截至1月18日12时

长沙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星沙时报讯(记者 蒋志斌)昨日下午,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大会日程安排,推定了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决定了大会副秘书长人选,通过了邀请上主席台就座的非主席团成员名单,报告了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还决定了提出议案截止时间,通过了议案与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以及质询案提出处理办法。

      据了解,此次大会议案(草案)提出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12时,超过时间的将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或一个代表团以及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在大会闭会期间,县人民政府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此外,此次代表提出的议案原则上一年内办理完毕,所有承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部门、单位,一般应在交办后三个月内,最迟在大会闭幕后半年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

      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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