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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3=1”到“1>23”

      文/盛磊 詹婧 图/盛磊

      2018年是个特殊年份,改革开放激荡40年,昂首挺进全国百强县五强的长沙县,改革创新的步伐一直向前。

      三年前,长沙县主动适应改革形势,立足县域实际,在全省率先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整合23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湖南省首个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构建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实现了由“九龙治水”向“一龙管水”、“单一领域”向“全域覆盖”、“分散交叉”向“集中统一”的嬗变,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路。

      三年来,从“23=1”到“1>23”,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长沙县实践”已成为湖南改革开放的一张闪亮名片。

      健全体系,下沉力量

      破解执法监管“盲区化”难题

      改革前,长沙县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有40家,23家涉改单位中,17家成立了专门执法机构,存在职权分散、执法交叉、多头管理等难题,尤其体现在违法建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监管执法领域。

      长沙县成立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23个领域1567项行政处罚权及强制权,按照“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总体思路,对全县行政执法力量进行了重新优化组合,全面铺开局党委成员和分局负责人带队执法、机关干部下沉一线的执法模式,推行负责人带队值班制度,探索执法队员驻社区网格模式,将全局9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到工作一线,构建了“县级层面7个专业分局+镇街层面10个属地分局+11个镇街执法中队(检查站点)”的监管架构,全县监管执法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切实做到了一次执法全面体检,有效解决了改革前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着”、职能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等突出问题。

      2018年4月,在对一家物流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该局执法人员查出违法运输危险货物、擅自从事货运站场经营、违章建筑、违法存储危险货物4个不同领域的违法行为,全部一次性处罚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非法加油车、私设加油罐的违法行为因涉及执法部门多,多年来一直处于执法监管盲区的状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集中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立案81起,取缔私设加油罐34处,有效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去年8月,长沙市商务局组织全市商务执法队伍进行培训,会上成品油监管执法“长沙县模式”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该局始终聚焦县委、县政府重点和中心工作,针对防污治污、环保督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国土卫片执法等工作,抽调专门执法力量,集中进行整治。比如,联合镇街、公安等职能部门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207家,拆除无证烤漆房32家,清理“僵尸船”177条;全力配合环保大考,省环保督察期间,办理信访交办件73件、现场交办件6件、环委办交办件1件、资料交办件6件,其中牵头办理信访交办件2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配合办理信访交办件133件,并做好了突出环境问题的后续整改销号;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类案件6842件,安全转运危险货物近400吨;稳步推进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年查处国土卫片图斑113宗等。

      规范队伍,科学管理

      破解执法行为“随意化”难题

      针对过去行政执法实践中,因对行政执法程序重视不够而容易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长沙县综合施策,在执法办案、队伍管理、执法资源上做到规范化、精细化、共享化。

      执法规范方面,严格实行执法车辆、执法文书、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四统一”和集中办公、集中执法、集中审批、集中培训“四集中”;执法水平提升方面,推行执法夜校培训工作,加快实现单一领域专业执法向多领域综合执法的转变;执法手段方面,为执法队员配备执法通和全能执法终端,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执法方式上,借助视频巡查、无人机巡航、日常执法巡查、执法船专项巡查,构建“天上网络化,地上网格化,水上巡查机械化”的立体式执法巡查工作模式;执法保障方面,建立“法律顾问团+专业法制员”的法制审核团,从立案到结案层层审核,并对办案全程录音录像;执法制度方面,在全省率先落实中央提出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过去是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一个执法队来查施工许可证,另一个执法队来查扬尘治理,一天来几批,根本应付不过来。”在长沙县从事房地产项目施工的一名负责人说,“行政执法局成立后,执法检查很规范,我们和执法部门打交道轻松多了。”

      据统计,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共计查处1.6万起案件,到位罚没款1.8亿元,受理34件行政复议和诉讼,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在内部管理上,县行政执法局开发了政工人事管理系统,以大数据方式服务干部选拔任用;开发了智能车钥匙管理系统,对全局所有执法车辆使用实行精准管理;开发了人脸识别日常考勤管理系统,对人员出勤、巡查执法等情况进行精准考核。

      此外,在资源共享方面,县行政执法局开发了长沙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县域内的平安城市、治超站点、环保水务等视频资源统一接入,实现了重点领域、重要区域24小时在线监管;全面整合原数字化城管、大数据管理局等信息平台资源,打造了一个集视频调度、数据分析、信息互通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同时,该局积极对接审批部门信息平台,完成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长沙市发改局“信用长沙系统”,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的人工数据推送工作,并与长沙县纪委“清风星沙”系统完成数据自动对接推送。

      健全机制,协同共进

    破解行政执法“单一化”难题

      权限不清、监管不明、各执一块,是县域行政执法体制面临的共性问题。长沙县建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行政执法监督等机制,从县级层面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同时,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执法局与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职责分工与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责边界,避免行政执法工作衔接出现职责界定不清等问题,从制度层面确保“管罚分离”。

      在与部门联动中,县行政执法局通过设立公安驻行政执法局中队、检察院驻行政执法局工作联络室,制定《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近三年共移送公安涉刑案件72起,涉及环保、国土、卫计等多个领域。

      此外,监管举措不断创新,县行政执法局在全省首创“三色地图”分级管理,治理乱摆摊担等行为,在全省率先执行行政执法与公安交警联合办公模式,且推出“亭长制”“体验式城管”“超载超限不停车检测”“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等举措,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信息系统的共建共联共享,大力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协同性。

      2016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接受涉改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中移送的案件线索4921起,立案4944件;涉改职能部门根据行政执法局反馈的处罚信息,停办、吊销渣土运输许可、道路运输营运证等行政审批、许可1217次。

      从前期改革情况来看,长沙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放权而不放任,达到了理顺体制、整合资源、提高水平、改善形象、降低成本、普遍认可的效果。执法业务工作获得6个全省第一,办理了全县首例非法采砂入刑案件、全市首例蓝天保卫战入刑案件和全省首例反恐行政处罚案件;连续2年,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社会公认评估调查综合得分均获95分以上的高分;全国人大、中央改革办、省委及市委督查室、省政府及市政府法制办等各级部门到长沙县调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76次;人民日报、瞭望、湖南日报、新湘评论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495次,长沙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获评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下一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基层执法机构设置和执法力量配备,着力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全面深化改革成效,加快长沙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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