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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示范企业 将获10万元奖励

      本刊讯(记者 赵鹏 通讯员 蒋检花)记者获悉,长沙县环境保护局于今年初开始组织编制《长沙县企业社会责任单位创建(环保篇)暨湖南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培训资料”),现已完成印刷,目前第一批500本“培训资料”开始向各相关部门、企业等发放。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会和环境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长沙县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的一次新的探索,这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走在前列的。长沙县环境保护局编制的“培训资料”中对环保类19项评比内容做出了详细的介绍,指导企业做好企业社会责任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自2011年开始,全县共有23家企业严格按照《长沙县“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示范单位”评价体系》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参创企业制定了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并尽力为职工购买“五险一金”,帮扶困难职工,参加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今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继续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程序,形成机制。其中程序包括申报、评选、推进、验收、公示、奖励、复核。其中考核得分在900分以上的企业将拟评为长沙县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示范单位。对获得2014年“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与此同时,县政府将严把“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示范单位”授牌关,对已授牌的企业每年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摘牌,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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