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范希永 记者 蒋志斌)清明期间,双江镇联合安全综合监管中心、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和供电所等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加油站、烟花炮竹经营户、餐饮店、超市进行了检查。
此次行动采取地毯式检查,向被检查单位介绍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知识,并发放《安全与防灾》资料,然后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以此提高群众和被检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使其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共检查单位35家,镇安全综合监管中心对4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并将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