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廖真怡)昨日下午,长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日程安排,根据会议日程,本次大会定于2月4日下午开幕,2月6日上午闭幕。
会议推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通过了邀请上主席台就座的非主席团成员名单;报告了列席人员名单。会议通过了议案与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质询案提出处理办法。
会议决定,此次大会议案提出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5日15时00分,超过时间的将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或一个代表团以及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在大会闭会期间,县人民政府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根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此次代表提出的议案原则上在一年内处理完毕,所有承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部门、单位,一般在交办后三个月内、最迟在大会闭幕后半年内处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
长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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